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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房價調控不力不能光約談 問責貴在動真格

  根據國傢統計局數據,2013年全國70個大中城市的房價呈現連漲的趨勢。部分城市的房價已連續11個月環房貸新北烏來房貸車貸信貸台中東區車貸信貸比上漲,廣州、北京、深圳等熱點城市連續多月以超過20%的同比漲幅領漲全國。這也註定眾多城市不可能完成年初既定的房價控制目標。而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能否兌現,也再次成為輿論與公眾關註的焦點。

  去年年初,調控房地產市場的"國五條"出臺時,"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並公佈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曾經被寄予厚望。然而一年過去瞭,不僅很多城市的房價控制目標沒有如期完成,就是連"問責"這個敏感的字眼也被有意的回避。

  事實上,熟悉近幾年中國房地產調控路徑的人都知道,"問責"並非2013年的新舉措,早在2010年房地產調控"國十條"出臺時,"建立考核問責機制"就已經被明確地提出。此後,住建部等相關部委也曾多次約談過房價上漲過快房屋貸款利率或是保障房建設不力的地方政府負責人。然而,"約談"的殺傷力顯然不夠,它不僅沒有壓住房價,不少地方政府甚至還對於中央的調控政策產生瞭"免疫力"。2013年"國五條"在落實的過程中,不僅多項調控政策被"懸空","考核問責制度"中誰來問,怎樣責,對誰問責等具體的內容也都沒有進一步的落實。

  問責制屢屢遭遇的"軟執行",挑戰的是調控的權威性,削弱的是政策的影響力。如果說房價調控目標是政府對於百姓的一種"承諾",那麼沒有完成目標後被"問責"則是保障承諾的承諾。如果調控目標達不到,問責程序再不執行,那麼受損害的將不止是房地產調控的大局,還有政府的公信力。

  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更加市場化、更加長效的調控機制正在成為房地產調控的主基調。然而,更加尊重市場規律的調控思路並非意味著"考核問責制度"可以一筆帶過。從事前、事中的直接幹預,到事後的問責與監管--建立完善的房地產調控考核問責制度,本身就是房地產調控尊重市場主體地位,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改革方向。



新聞來源http://tj.house.sina.com.cn/news/2014-01-07/094925690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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